写在前面的话
我的名言是:“有婚姻便有婚外情感”,事实上婚外情感是父系社会婚姻制度的辅助系统。周朝的藤妾制度便是在娶妻的同事娶妾,妾是妻的备胎,一旦妻不能传宗接代时,妾可取而代之。妻由于要母仪天下,不能担任好娱乐夫的角色,再加上妾往往是在男人功成名就后娶的,较能满足男人的情感和性欲的需求,不像妻是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来的,尽管门当户对,但未必符合男人的期望。
换言之,婚外情感不仅是个人问题,它更是父系文化的产物,无论东西方,男人只要有钱、有势、有名,更可能有情妇,这是较普遍的社会现象。但现行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制,它打破中国长久以来的蓄妾、蓄奴的制度,因种种社会原因,婚外情感问题有愈演愈烈之势。
婚外情感形成的原因甚多,不外分为两大类:一是男尊女卑的社会文化导致的,故男性婚外情感比例较高。二是个人在婚姻中欲求不满所致(这里所谓的欲求不只是指情感、性欲需求,还包括对安全、信任等的需要).
婚姻中发生婚外情感,对家庭会造成极大的杀伤力,而且祸延下一代,因为没有比婚姻关系更为亲密的关系,而维持亲密关系最大的力量便是互相信任,所以孔子说:“人无信不立。”若婚姻关系中的信任荡然无存,婚姻不分崩离析者几兮。
然而,婚外情感真是不可饶恕之罪吗?事实上不然,如果婚外情感受害人不从个人的角色去看待此事,而能从社会文化、家庭历史和当事人成长过程去了解此事,一则可使自己减少受伤,更可心平气和地去检视此桩婚姻。如仍爱对方,对方并有诚意解决问题,双方可共同努力,使婚姻再现生机,一旦度过此危机,定能进入“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境界。如对方去意已坚,无诚意解决问题,亦可抱持“好聚好散”的态度终结此婚姻。
无论要保留或终结都是一门大学问,不能只凭主观的意气用事,因此有关的理论要读,解决问题的技巧要学习和练习。本中心从家庭治疗和婚姻辅导的角度讨论婚外情感问题并提供解决问题的技巧,对婚外情感当事人、受害者及第三者颇具启发,对在恋爱中便遭遇三角关系的人也同样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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